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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二月韩女士来我们所求助,以下为韩女士的亲身经历。
三月中旬,中介与她的朋友在南京火车站接到了韩女士及其老公,第二天一大早就把韩女士夫妻俩接到了位于雨花台区的销售中心。销售中心的员工热心地接待了韩女士夫妇俩,还请他们吃了早餐。用餐过后,销售热情地为韩女士介绍楼盘,销售经理也表示如果签订意向合同并交付三万元的定金就可以享受八折优惠。
到了第三天,销售又把韩女士夫妇接到了销售中心。此时韩女士决定与丈夫兵分两路,韩女士留在销售中心详细地了解各大楼盘,韩女士的丈夫则去附近了解市场。单纯的韩女士没架得住对方的饥饿营销,在对方的再三暗示下,韩女士交了三万元的诚意金,同时又额外支付了五万,对方将这八万元由诚意金转为定金。交完定金还要签合同,此时需要夫妻双方共同的签字,韩女士便给丈夫打电话催促其赶紧回来签字。韩女士的丈夫在电话里跟韩女士说,销售跟韩女士讲的情况与周边的实际状况完全不符,售价比周边其他楼盘贵出好多。韩女士的丈夫拒绝过来签字,同时也要求韩女士别交定金别签字。然而销售还是执意将韩女士夫妻俩的身份证号上传,韩女士也在对方的催促下半推半就地签了字按了手印。此时韩女士内心已经有点懊悔,但为时已晚,八万元的定金已经交给对方了!
看着满脸后悔的妻子,韩女士的丈夫安慰道合同并不是夫妻双方同时签字的,便侥幸地认为合同无法生效。然而当韩女士告知丈夫自己已交了八万元定金时,其丈夫怒火中烧并与韩女士大吵了一架。平静过后,韩女士的丈夫将调查到的事情原原本本的告诉了妻子,原来该楼盘不仅售价高,需要提交支付高昂的定金,而且该楼盘的位置并不好,周边的居民甚至称其为“鬼城”。交款后的第二天,韩女士就去售楼中心告知对方自己想要退房,然而对方只是一味地避重就轻地催促韩女士筹集尾款,并称购买该房相当划算。又过了两天,韩女士又与销售沟通,并坚持想要退房,销售让韩女士与经理去沟通。韩女士转头便去找经理,经理一口答应韩女士的要求,并承诺一个月后后便将定金退还给韩女士,只是韩女士还需要出一小部分作为感谢费,经理让韩女士回家等他的电话就行。与经理商量妥当后,韩女士便与丈夫回家等候佳音。然而两个月过去了,韩女士仍未等到经理的电话,韩女士着急的赶紧又去找经理,结果经理这时才说因为开发商不同意的缘故,无法将定金退还给韩女士!
其实这种案例对我们而言早已司空见惯,说实话,送钱容易要钱难,销售怎么会轻易地将收到的定金退回呢?而且销售的工资都是以提成为主,每完成一单就会有对应的提成,你要退单就触犯了他的利益,所以对方不仅不会退单,还会口头上先答应你实际上是耗着你,等到你逾期了,那你就成违约方了。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曾经有一位客户也是遇到类似的情况,当时所里的专家耐心地给他分析利弊,并给出解决方案,然而对方宁可相信销售也不愿相信我们。等撞了南墙了,才想到向我们求助。这中间一来二去的不知道耽误了多少时间,原本很好解决的案子也变得棘手起来,又费钱又费力的,早知今日何必当初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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