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学招生入学条件
(相关资料图)
(1)开发区内各行政村居民子女。
需提供证件:适龄儿童户口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2)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户籍在此房产名下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适龄儿童户口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3)开发区辖区内的现役军人子女。
需提供证件:适龄儿童户口页、监护人军人证件、单位证明、居住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4)具有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房户分离的适龄儿童。
需提供证件:适龄儿童户口页、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5)具有开发区户籍、无自有住房、监护人及子女随他人房产落户;监护人及子女为单位集体户口。
需提供证件:落户或居住的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加发票)、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6)非开发区户籍,监护人在开发区自有住房人员的适龄子女。
需提供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房产证(不动产权证或购房合同均需提供发票)、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
(7)开发区企业职工及外来务工人员(不含广阳、安次、开发区户籍)随迁子女。
需提供下列证件。①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②居住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③工作证明:就业证或劳动合同(需盖有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章)。
(8)开发区外来经商人员(不含广阳、安次、开发区户籍)随迁子女。
需提供下列证件。①身份证明:法定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含首页、监护人及适龄儿童本人),儿童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②居住证明:居住证,房屋租赁备案登记证,不动产登记部门开具的法定监护人双方无房证明;③工作证明:营业执照,由税务部门盖章的上一年度纳税申报表。注:第1-3项人员负责安置。后4-8项人员负责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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