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方责任险是由谁出钱购买?
校方责任险是由政府出钱进行购买的,是维护学校而设立的产品,通常是由各省级教育行政、财政部门和保险监管机构。
校方责任险主要为了保证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同时也维护了校方的合法权益,是一种强制性保险,政府必须给学校投保。
校方责任险的投保人和被保险人均为取得了合法资格的教育机构,包括幼儿园、小学、中学、高等院校等。
校方责任险如何理赔?
理赔条件
学生在校活动中或由学校统一组织或安排的活动(学校活动包括体育课、实验课、课间操、课外活动、春游、夏令营和各类社会实践活动等)过程中,因学校疏忽和过失导致注册学生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依法应由学校承担的直接经济赔偿责任。注册学生是由教育局普教科确定。
理赔程序
学校在事故发生24小时内拨打95518向中国人民财产保险公司黄岩支公司报案,后拨打教育局普教科报案电话。
理赔数量
在校学生因同一事件或同一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视作一次事故,每所学校每次事故最高赔偿限额为人民币450万元,每名受伤害学生每年累计赔偿限额为人民币30万元。职高学生个体40万,集体500万。
应急预付赔款
发生突发紧急事故时,保险公司将根据情况进行赔款预付,以保证善后处理的妥善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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