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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琴出台文旅产业发展新政 旅游企业品牌创建最高可获500万元奖励
南方日报讯 (记者/黄天儒)8月15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文旅产业发展扶持办法》(下称《扶持办法》)正式印发,从支持品牌创建、激活消费市场、促进琴澳合作、打造新兴业态、完善产业链条等方面,给予具体资金支持。扶持范围涵盖了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旨在支持澳门世界旅游休闲中心建设,促进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下称“合作区”)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扶持办法》明确支持旅游企业品牌创建,对获评国家3A级及以上旅游景区的企业、获评国家级或省级旅游度假区的企业,以及获评五星级、四星级旅游饭店(星级酒店)等企业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500万元。对于已享受过奖励的企业,亦给予晋升补差奖励。
《扶持办法》实施后,将对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达1亿元或以上并首次申请奖励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最高50万元奖励。对于每年组织游客来合作区旅游,在合作区内住宿一晚且游览一个以上收费景区,游客数量达3万人或以上的旅行社,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20万元。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每年接待的境外(含港澳台)过夜游客,达5000人以上的旅行社,额外给予一次性奖励10万元。
为深化与澳门文旅产业合作,共同打造“一程多站”旅游线路,《扶持办法》对合作区内开发属于“跨境一程多站”旅游线路的旅行社每年最高奖励不超过30万元。
此外,《扶持办法》针对发展研学旅游、康养旅游、滨海旅游等新兴业态合作区内的文旅企业给予最高20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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